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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潜在投标人:
一、(略)
项目编号:(略)
项目名称:(略)
首次公告日期:(略)
更正日期:(略)
二、更正内容:
1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“评标办法(综合评估法)”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.2.4(2)条款中“项目经理资信、能力”的第2点内容,原为:“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:中级职称得5分;高级(含高级)以上职称得10分(附: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网络查询截图,否则不得分)”;现澄清为:“拟投(略):中级职称得5分;高级(含高级)以上职称得10分(附:职称证书复印件,否则不得分)”。
其余事项不变,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跟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,以本澄清公告为准,请遵照执行,特此通知。
三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(略)网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广西壮族自治区)网上发布。
四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(略)
地址:北海市合浦县星岛湖镇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
邮编:(略)
联系人:(略)
电话:(略)
传真:(略)
E 一 mail:(略)
网址:
招标代理机构:(略)
地址: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
邮编:(略)
联系人:(略)
电话:(略)
传真:(略)
E 一 mail:(略)
网址:
交易服务部门: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)
监督部门:(略)
监督电话:(略)、(略)
招标人(或招标代理机构):(略)
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(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):(略)
(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