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**欧菲****公司
“中海油海****服务中心”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**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四十条的规定,现将**欧菲****公司“中海油海****服务中心”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。
**欧菲****公司建设的“中海油海****服务中心”位于位于****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7.32公里处南侧,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**国用(2015)第1571号,用地面积30261.88㎡,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。
该项目于2016年10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2022年5月13日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,总经济技术指标为:总建筑面积为22488.85㎡,计容面积21502.44㎡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2488.85㎡,地下建筑面积为0㎡,容积率0.841,建筑密度39.6%,绿地率为14.51%,停车位为机动车位30个。
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:
一、取消原规划的实验楼、检测楼;
二、管理业务楼层数由原规划的 5F 改为 6F,调整总图及各层平面、立面位置;
三、将原规划厂房 B拆分为两栋厂房 B1、B2,调整总图位置,层数由原规划的 3F改为 5F;
四、厂区西侧边角地改为堆场使用。
调整后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为:总建筑面积为31666.49㎡,计容面积为34640.08㎡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1666.49㎡,地下建筑面积为0㎡,容积率1.145,建筑密度40.14%,绿地率为11.5%,停车位为机动车位30个。
根据住建部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》第十八条规定,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,现按程序进行调整批前公示。公示时间:7个自然日(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4日);公示地点:****服务大厅公示栏、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、****政府网站(http://www.****.cn)。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,逾期未提出,将视为无意见。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,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,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公示单位联系方式:****(联系电话:0898-****0935);邮箱:****@163.com;邮寄地址:**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;邮编:5719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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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28日